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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9-11-04点击数:

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鲁教职字【2016】46号

高等职业院校:

根据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指导方案(试行)>启动相关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5〕168号)要求,为推动我省高职院校建立并实施常态化的诊断与改进制度,促进高职院校持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高职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工作,是全面贯彻国家和省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总体部署,落实《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的重要举措,各高职院校要高度重视,及时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内部质量保证制度体系与运行机制,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各高等职业院校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与建议,请及时与我厅职业教育处联系。

山东省教育厅

  2016年12月28日

 

  1. 附件【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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