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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各层面自我诊断报告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2-03-02点击数:

各层面责任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诊改复核要求及学院2月24日诊改会议精神,学院需提交学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自我诊断报告(附件1:源自鲁教职函【2020】21号),请各层面责任部门根据工作实际,对照指引中的复核内容(附件2:职教诊改〔2018〕25号文件),参考职教诊改【2019】27号文件“专家用表”中“专家关注要点和基本要求”(附件3),填报附件1。具体要求如下:

1.各层面责任部门:学院层面-改革与发展规划处;专业层面、课程层面-教务处;教师层面-组织人事处;学生层面-学生工作处。

2.报送时间及形式:请于3月7日下班前将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lgl@sduc.edu.cn;附件1(纸质版)盖章、签字后提交至办公楼1205室.

附件:

1._____层面自我诊断报告

       2.职教诊改〔2018〕25号文件

3.《复核内容、关注要点、基本要求参考提示》--职教诊改【2019】27号文件 专家用表


 教育质量管理处

2022年3月2日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教育厅

学院地址:济南市旅游路4657号  电话:0531—51765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