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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诊改复核资料及本层面自我诊断报告的通知(二)

作者:时间:2022-03-14点击数:

各层面责任部门:

根据2月24日诊改推进会议要求、3月2日《关于报送各层面自我诊断报告的通知》、3月7日催交各层面诊改复核材料及诊改报告通知,现再次下发通知请各层面责任部门抓紧报送以上资料。

附件:

《关于开展2022年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复核工作的通知》(鲁高职诊改【2022】1号)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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