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复核工作的通知》
(鲁教职函〔2020〕21 号)的通知
各处室系部(院):
为确保学院诊改工作进度,提升工作质量,现将《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复核工作的通知》(鲁教职函〔2020〕21号)发送给大家,请认真学习领会。
附件:1.《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复核工作的通知》(鲁教职函〔2020〕21号)
诊改推进办公室
2020年0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