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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各层面诊改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0-05-15点击数:

关于报送各层面诊改实施方案的通知

诊改层面责任部门:

根据诊改办〔2020〕26号文件要求,5月11日各层面诊改工作责任部门需提交本层面的实施方案。现已5月14日,请未提交的部门抓紧时间提交至办公楼2楼质量管理办公室。现将实施方案制定内容、制定依据、实施方案模板再次发送给大家,请参照执行。

制定内容:目标标准制定,螺旋建立与运行,各业务信息系统建设(新增)、自我诊改四部分。

制定依据:

详见附件1。

实施方案模板:

详见附件2。

 

附件:1.《学院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与运行实施方案》(含进程表)

2.《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XX层面诊断与改进实施方案》

 

诊改推进办公室

2020年515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教育厅

学院地址:济南市旅游路4657号  电话:0531—51765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