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定学院“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
分规划及子规划的通知
各处室、系(部、院):
为更好地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教育部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整省推进提质培优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的意见》(鲁政发[2020]3号)以及《教育部关于全面推进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建设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7]56 号)等系列文件精神,学院决定依据《学院“十三·五”发展规划》开展其分规划及子规划编制工作(相关规划名录及格式要求具体见附件)。以科学打造学校“十三·五”建设规划体系,构建内部质量保证体系的目标标准链条,推进学院“十三·五”规划任务的分解落地,确保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双高”建设取得预期成效。
各部门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应注重总规划、分规划、子规划建设目标的纵向衔接,各分规划、子规划之间的横向贯通;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标准,明确质量主体责任,提升工作完成质量水平。
部门负责人为该项工作第一责任人,并请相关部门指定专人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联系、推进和落实(联系人信息表附后,于2月22日前提报至指定邮箱)。各分规划(已有分规划按照上级文件及学院最新发展要求加以完善、优化)、子规划的初稿请于3月6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fgc9908@126.com。
联系人:吕闽13553154770、孔爽13805404256。
附件:1.规划编制联系人信息表
2.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规划体系名录
3.学院“十三五”****建设发展规划模板
改革与发展规划处
二〇二〇年二月十九日